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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15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校外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顶岗实习是学生完成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后,到企事业单位去顶岗作业,在真实的工作岗位上学习,对用人单位而言相当于既实习又工作。因此,顶岗实习是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的专业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学习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快速树立起职业意识,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顶岗实习教学安排及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各系职责

负责制定整体计划,规划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实训基地签订顶岗实训协议;具体负责选择实训地点;做好实习过程中学生的管理与专业教师的协调工作;收集、整理企业需求信息和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反馈信息等。实习岗位的落实原则上由各系安排,也可以由学生自行联系,但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到本系备案。

2.专业教研室职责

按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培养目标制定顶岗实习大纲,其内容包括:顶岗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内容和方法、顶岗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实习周记与报告撰写方法、顶岗实习的考核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3.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对顶岗实习学生,实行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办法进行管理,各自的职责如下。

(1)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既是业务工作的指导者,又是实训班级的组织者。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训工作,其既是学生顶岗实训指导老师,又是顶岗实践锻炼者。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拟订具体的实训进度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和实训步骤,提出写实训周记、实训报告的要求,介绍实训单位情况和实训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实训纪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训期间每1~2周一次到学生实训现场指导或通过电话、网络与实训学生联系一次,掌握主管班级学生所有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所有学生在企业实训的状况等信息资料;做好与学生联系指导的记录。

(3)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中聘任。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岗位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具体落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训鉴定等工作,并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填写相关内容。

(4)校内指导教师应组织撰写实习报告,并依据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给出实训成绩。

(5)条件具备时,要求教师边指导边完成下厂锻炼任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积累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双师”素质。

二、实习时间

顶岗实习主要针对毕业班级的整个第六学期;根据企业要求及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

三、校外实训基地的职责

1.校外实训基地参与顶岗实训计划的制定,提供实训岗位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与管理人员给予指导。

2.为实训学生提供安全的实训环境和必要的实训条件。

3.顶岗实训参与企业生产任务时,按学生工作实际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四、安全制度与纪律

为确保顶岗实训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训任务,顶岗实训学生在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该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每周至少和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训情况。

2.在企业实训期间,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尊重公司员工,虚心学习,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在外实训期间不允许外出游玩,如爬山、游泳等,以免发生任何意外。禁止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

4.离开原有的实训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告知系和指导教师。

5.学生在实习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请假,必须经企业主管人员和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训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6.坚持写岗位实训周记,每两周可通过多种方式向指导教师汇报实训情况。实训结束后应整理出“顶岗实训工作成果”交指导教师。

7.如果实训单位同意接受学生在该单位顶岗实训,可与学院、学生协商签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三方管理协议(草案)》,见附件1。

五、实施过程

1.实训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对学生做好实训动员,向学生讲清实训的目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填报《顶岗实训登记表》,由系向企业开具介绍信或相关证明,并整理出《顶岗实训汇总表》。

2.学生到岗后一周内,通过网络或信函向指导教师发回岗位落实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3.学生每2-3周可通过多种形式向指导教师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实训开始四周后校内指导教师填写对学生的调研问询记录。

4.顶岗实训结束,学生在企业填报《顶岗实训鉴定表》。

5.实训结束回校后,学生向校内指导教师交回的资料有《顶岗实训鉴定表》、《顶岗实训周记》和顶岗实训工作成果,顶岗实训工作成果要反映学生在实训期间的专业工作业绩,应结合指导教师意见,根据岗位不同或内容可以不同,可以是论文、报告或设计作品等。

6.校内指导教师评审考核学生的顶岗实训工作成果,填报实训成绩。

7.校内指导教师应整理归档的资料有《顶岗实训登记表》、《顶岗实训鉴定表》、《顶岗实训答辩记录》和部分学生的顶岗实训工作成果。

六、考核办法

1.学生由企业和学校对学生共同考核,主要针对学生整个顶岗实训的过程、顶岗实训鉴定和学生顶岗实训工作成果及答辩情况。

2.成绩依据以下三个方面评定

(1)顶岗实训的整个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和指导教师及时联系沟通,应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由校内指导教师(结合企业指导教师的意见)给定,满分30。

(2)企业对学生顶岗实训鉴定,满分30。

(3)顶岗实训工作成果及答辩情况,满分40。

3.顶岗实训成绩考核,成绩设优秀(≥90分)、良(80≤良<90)、中(70≤良<80)、及格(60≤良<70)和不及格(<60)五个等级。对顶岗实训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企业共同发给工作经历证书。

注:四周以上的校外实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